什么是城市更新?城市更新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近年來城市更新頻繁出現在各大報道中,那么究竟什么事城市更新,城市更新項目又包括哪些內容,本文將詳細為大家講解關于城市更新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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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這個詞最早出現在 1949 年美國的《住宅法》中,指拆除老城區危房和貧民窟,然后在這塊地上建造現代化的高層住宅、商業街區和交通基礎設施。
在國內“城市更新”這一概念最早是由深圳市提出。
2009年廣東省政府與國土資源部共建集約節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全面啟動了“三舊”改造工作,當年10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提出“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辦法規定的主體對特定城市建成區(包括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舊住宅區、城中村及舊屋村等)內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區域,根據城市規劃和本辦法規定程序進行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動:
(一)城市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亟需完善;
(二)環境惡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三)現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資源、能源利用明顯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影響城市規劃實施;
(四)依法或者經市政府批準應當進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隨著各地區城市更新政策的完善,對城市更新定義不盡相同,但總體來看,城市更新是指將城市中已經不適應現代化城市社會生活的地區作必要的、有計劃的改建活動。城市更新不是簡單的拆建,其核心是產業結構的升級與城市的發展進化。狹義上,可以將我國的城市更新稱為“三舊”(舊城、舊村、舊廠)改造。但就廣義而言,城市更新的內涵其實已經擴展到城市結構、功能體系及產業結構的更新和升級等多方面的內容,我國的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和“三舊”改造等廣義上都屬于城市更新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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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一、城中村改造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多種方式,推進城中村改造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 實際操作中,可結合保交付及原來城中村改造爛尾工程,由國家采用各種方式注入資金,進行城中村改告,特別是一些城中村已拆遷,但安置房遲遲沒有建起來,原居民一直在待安置狀態的項目。
二、保障性住房建設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加快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穩定工薪收入群體住房預期。 持續推進政府投資類保障性房建設,各地的人才公寓,各種形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同時也對以 往沒有完成的各類保障房繼續投資建設。
三、新型工業產業園區、新型旅游兼醫療應急園區等建設
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在超大特大城市轄區內的山區縣(區),打造一批具有隔離功能的旅游居住設施,升級一批醫療應急服務點,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城郊大倉基地,提升城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四、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以水電路氣信郵、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等配套設施更新及小區內公共部位維修為重點,扎實推進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有序實施城鎮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 因地制宜實施小區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建筑節能改造等 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為重點,推進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提高社區公共服務水平。 近幾處各地都在進行中的老城區外立面改造、平改坡屋面改造、外墻加保溫改造,加裝室外電梯,都屬于這類項目。
現在很多城市在進行的新型文化街坊、街區建設,也屬于這一類的工程。
五、地下管線改造
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 加快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動完善城市燃氣、供熱等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深入開展城市管道和設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不符合標準的城市燃氣、供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加快消除安全隱患,同步加強物聯感知設施部署和聯網監測。 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網互通 強化城市道路交通運行基礎,構建級配合理、功能完善、順暢通達的路網體系。 具體包括:城市管線由空入地建設,城市綜合管廊、市政管線改造、老舊小區暖氣、燃氣進小區入戶等等。都屬于這類項目。
四、城市洪澇治理
構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加強雨水管網和泵站建設改造,開展排澇通道系統整治,穩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綿城市建設。
1、海綿城市建設,各城市內綠地公園建設及改造等。
2、近幾年來氣溫升高,造成很多城市在雨季出現內澇,有的已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必須加入投入進行城市低洼地的改造及處理。
五、綠色智慧城市建設
加快建立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推廣綠色建材、清潔取暖和分布式光伏應用。 加快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公共停車場、具備條件的加油(氣)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快充、換電和加氫設施,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試點。 積極推進”千兆城市"建設,加快實現第五代移動通信(5G)網絡城區連續覆蓋和重點場所深度覆蓋,推動北斗應用融入城市建設管理。 推進基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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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行動意義
一、促進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
專家表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過去5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60.2%提高到65.2%,已經步入城鎮化較快發展的中后期,正在轉向全面提升質量的新階段。
2022年,我國實施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開工項目1.69萬個、完成投資近千億元。2019年至2022年,全國累計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6.7萬個,惠及居民2900多萬戶,完成投資6600多億元。
通過城市更新的手段來完善城市功能,優化產業結構,改善人居環境,推進土地、能源、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從而促進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未來城市進一步發展的必要抓手。
二、助力產業結構升級
從國際經驗來看,產業的變遷往往伴隨著城市的興衰。以城市更新為引領,推動以工業為主的第二產業向現代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升級,是城市持續進化發展的關鍵。
在產業結構由工業向現代服務業轉型的背景下,城市更新將迎來新的發展動力。從國內城市的發展來看,還普遍存在用地粗放低效,大量的工業用地閑置,建設用地單位產出較低的問題,通過城市更新助力產業升級,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是城市進化的必然。通過城市更新來改造存量的工商業用地,提升土地產出,順應城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需要,將成為上海、廣州等我國主要大城市發展進化的必由之路。
三、更新盤活存量土地
2017年發布的《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提出了國土開發強度的約束性指標,到2020年我國國土開發強度不超過4.24%,到2030年不超過4.62%,截至2015年末,該數字為4.02%。
如果以我國陸地國土960萬平方千米作為基礎進行估算,2016-2030年我國建設用地年均凈增量的空間為4830平方千米,而2009-2018年我國年均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面積就有5706平方千米。考慮到還有集體性質的建設用地供應,在國土開發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被框定的情況下,要維持足夠的建設用地供應量,存量土地的再開發將成為必然的選擇。盤活存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城市下一步發展的主方向,而城市更新對城市產業進一步發展、城市形象與活力進一步提升具有重要的意義。
四、改善住房供給
由于過去經濟條件有限,設計和施工標準較低,建筑材料質量較差,存在著大量老式結構的房屋。這類低標準的老式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是難以達到現今住宅50年的設計使用標準的,并且其空間設計、硬件設施等也難以滿足現代人的居住需求。大城市住房供應緊缺且存量住房品質不高,存量住房的改善需求十分巨大,這有望為城市更新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